再谈《应当支持谁的诉讼要求》——与张祖瑶同志商榷 |
| |
引用本文: | 长鸣.再谈《应当支持谁的诉讼要求》——与张祖瑶同志商榷[J].人民司法,1979(5). |
| |
作者姓名: | 长鸣 |
| |
摘 要: | 读了《人民司法》编辑部转来张祖瑶同志对今年第一期刊登的《应当支持谁的诉讼要求》一文的意见,深受启示。我认为,张祖瑶同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对今后如何改进案例的分析介绍,尤其是如何正确地处理继承案件,都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因此,我愿在学习的基础上,再谈一点不成熟的意见,同张祖瑶同志商榷。一、张祖瑶同志认为,这个案例对杨忠“是否接受了继承”的问题,没有介绍清楚,并提出:“如果杨忠接受了继承,就应到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