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宁政发[2008]2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拟定的《关于促进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促进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意见(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国资委2008年1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促进全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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