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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摘    要: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2日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市长■二○○八年一月八日

关 键 词:法制  规定  修改△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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