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刑法修正案(八)》评析我国刑罚的理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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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冉 张宗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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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2.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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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实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并且19处修改均为刑罚制度的修改。从本次和过去多次刑法的修改中可以发现,我国刑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大体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刑罚理念从关注过去到关注未来;其二,刑罚体系从封闭走向开放;其三,刑罚结构从“重”且失衡到“轻”而协调;其四,刑罚实现从静态抽象的否定到动态具体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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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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