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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之探析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根据我国近年来出现的日益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结合社会现实,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有关财产纠纷、亲子纠纷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第7条规定了在子女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的权属分配,为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意思自治空间,对于定纷止争、解决实际家庭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但是其立法技术粗糙、法律逻辑混乱,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 键 词:夫妻财产特有制  父母出资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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