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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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连刚,张晋清.朱宝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J].法学杂志,1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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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连刚 张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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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部,中共北京市委政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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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了《朱宝华的行为是不是防卫过当?》一文后,我们研究了双方的争论点。根据正当防卫的理论,结合朱宝华刺死刘国祥案件的实际情况,我们的看法是: 一、刘国祥和朱宝华素不相识,又无私仇,刘国祥声言要“掐死”朱宝华,同朱宝华所说的“扎你丫头养的!”一样,都是打架斗殴事件中经常听到的激愤之词。对此,必须结合具体事实进行全面分析。我们说,如果刘国祥趁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用两只手使劲死死卡住朱的脖子,倒不是不存在把朱掐死的可能性。但是,当时的情况是刘国祥一只手按住朱的脖子(不是卡住脖子的喉头部位),一只手揪住朱的肩膀,二人面对面僵持着。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双手紧卡脖子和一只手按住对方脖子,另一只手揪住对方肩膀,力量是不一样的。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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