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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的决定
摘    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三条第二款。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最低工资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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