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遇、贯彻及其与刑法人本主义的关系——刑法自然科学主义的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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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荣春 徐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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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2.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江苏,溧水,2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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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自然科学主义意味着一种特殊意义的刑法方法论,并将触动着刑法学本体论。由于主客观原因,刑法自然科学主义的推行将是艰难而曲折的,但自然科学的力量将赋予她一个光明的前景。刑法自然科学主义应从刑法立法到刑法司法乃至刑罚执行的全过程中得到贯彻。刑法自然科学主义与刑法人本主义所构成的是表与里、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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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自然科学主义 人本主义 自然科学 科学技术 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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