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事诉讼电子信息发现程序研究——以2006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修订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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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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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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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子信息与传统的纸质信息存在诸多差异,如电子信息的广泛使用性、独特的保存废弃方式、信息读取的特殊性等。电子信息发现程序的制度规定应有别于传统的纸质信息,如规定安全港规则、信息的双层获取、秘匿特权和工作成果豁免、避免费用过度负担原则等。电子信息发现大致包括以下几点主要内容:认知、诉讼留存、收集、证据解析、存档文件的备份、电子邮件的处理、附属信息的抽出、对象数据的过滤、制作加载文件、证据阅览、制作开示用证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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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民事诉讼 信息发现 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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