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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路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权的取得——兼议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引用本文:王东方.试论公路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权的取得——兼议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6):26-28.
作者姓名:王东方
作者单位:王东方(安徽行政学院)
摘    要: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是两种不同的行政行为,两者在权力的来源、其成立的前提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均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公路管理机构如何获得行政管理职权并没有明确是行政授权还是行政委托,而是用“决定”这一概念。对这里的“决定”应如何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应理解为行政授权,也有人认为应理解为行政委托。笔者认为从立法的意图和目前中国实践中的客观情况来看,这里的“决定”应理解为行政授权。

关 键 词: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行政管理  职权  行政行为  法律后果  公路法  理解  决定  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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