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香港自1997年回归祖国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了“两文三语”的语言政策。董建华先生在1997年10月的第一份施政报告中说:“我们的理想,是所有中学毕业生都能书写流畅的中文、英文,并有信心用广东话、英语和普通话与人沟通。”《(施政报告》第84节)这个政策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精神,符合香港“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社会实际情况的,是一项对香港社会有深远影响的语言政策。香港的中文教育政策是香港总体语言政策的构成部分。回归九年来,香港的中文教育政策方向是明确的,工作也是有成效的,但在实施上也值得研究、总结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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