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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警官公共服务意识培育研究
摘    要:具有良好的公共服务意识,是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人民警察更好地为人民提供服务的逻辑起点,预备警官是警力资源的源头,良好的公共服务意识能够指导预备警官从警后正确地开展警务实践活动,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调查发现,预备警官的公共服务意识存在角色意识薄弱、责任意识模糊、缺乏宗旨意识的问题,需要通过社会环境、教育环境和个人强化等途径提高预备警官的公共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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