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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资政”职务设置之质疑
引用本文:贺日开.“省政府资政”职务设置之质疑[J].法律科学,2014(4):102-109.
作者姓名:贺日开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摘    要:自2011年起,我国的一些省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职务"省政府资政"。其内涵与此前的"资政"大异其趣,极有可能是发明者对"资政"词义的误解而造成的"张冠李戴"式错误。"省政府资政"在职务设置、任命权限、权力配置和行使等方面严重欠缺合法性,而且在价值和功能方面的合理性也乏善可陈。不仅如此,其不良示范效应及诸多的消极影响,使得"省政府资政"的设置还具有一些副作用。有鉴于此,故其合理合法的结局应该是:由国务院或者由相关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撤销相关的省政府关于设置和聘任"省政府资政"的决定。或者依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让"省政府资政"回归省政府参事那样的顾问性或荣誉性职位,尽管有点无可奈何,仍不失为一种合法的结局。

关 键 词:资政  省政府资政  省长助理  参事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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