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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刍议
引用本文:张文君.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60-61.
作者姓名:张文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海天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36
摘    要:抵押权人的权利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抵押权保全的权利、抵押权处分的权利和优先受清偿权。其中抵押权保全的权利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恢复价值请求权和增担保请求权;抵押权处分的权利包括对抵押权本身和抵押权次序的处分权;优先受清偿权包括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和后次序的抵押权受清尝的权利等。

关 键 词:抵押权  抵押权人  权利
文章编号:1008-7966(2001)04-0060-02
修稿时间:2001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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