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刑事回避制度的一点思考 --以麻广军妨害作证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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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加良,张亚琼.完善刑事回避制度的一点思考 --以麻广军妨害作证案为例[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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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加良 张亚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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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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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麻广军案所存在的程序瑕疵使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整体回避问题再次凸现.在宪法修改和人权保障的语境中,为解决整体回避问题,应通过管辖变更制度的改进来实现刑事回避制度的完善.牺牲刑事回避制度这个相对较小框架的形式理性以置换刑事诉讼基本制度这个相对较大框架的形式理性,是符合成文法典对形式理性整体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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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麻广军案 整体回避 管辖变更 |
文章编号: | 1008-7966(2005)03-0095-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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