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书法艺术的文化蕴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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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弘,靳力.略论书法艺术的文化蕴涵[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5(3):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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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弘 靳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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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济南大学历史系 2. 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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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书法在中国之所以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主要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参与。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客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对汉字点、画结体的整体性,线条结构的和谐、互补性有重大影响;而中国文化的统一性、创新性已渗透于书法的章法、形式与内容、书体线条的演化等层面。从主体上讲,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书者才有可能完成由纯粹的写字匠,向写字既美且又熟知书艺理论的学识渊博的书法家转变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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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法艺术 文化 蕴涵 |
文章编号: | 1672-6359(2005)03-008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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