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后对被告适用容错问责机制的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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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振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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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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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是依法行政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对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监督方式之一。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被告行政主体败诉的情况已成常态,而对败诉被告适用容错问责机制的效果却无法达到该制度设计之初的本意,这就容易造成对被告或其他行政主体的威慑力不足甚至空缺,仅对被告适用内部的问责机制已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现实要求。因此,对被告适用容错问责机制必须要制度明确、结果公开,要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让容错问责机制产生一定的威慑力,以此来增强行政主体的公信力和民众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信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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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 容错问责机制 公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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