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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的基本蕴意
作者姓名:张小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北京,100875
摘    要:犯罪原因是指由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具有决定作用的致罪因素所构成的动态系统。尽管犯罪根源、犯罪条件、犯罪因素是一组与犯罪原因密切相关的概念,但是严格来讲,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犯罪原因体系由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有着决定作用的有关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等构成,其中社会因素占主导地位。

关 键 词:犯罪原因  犯罪因素  社会因素  犯罪原因体系
文章编号:1008-6951(2005)02-0031-07
修稿时间:20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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