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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海上货物留置权规定的思考
引用本文:鲁云.关于修改海上货物留置权规定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3(7):117+109.
作者姓名:鲁云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    要:海上货物留置权是承运人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它关系着承运人运费等费用能否顺利收回。但是在实践中承运人行使该权利时经常会遇到障碍,因为《海商法》规定货物必须归债务人所有。笔者试图从多个方面论证这一规定的不合理性,并提出修改建议。

关 键 词:海上货物留置权  货物所有权  无船承运人  善意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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