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建立认定亲子关务的法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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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大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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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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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好转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有关财产继承及子女抚养等案件已逐渐增多,其中有相当部分案件,要借助于亲子(权)鉴定,才能做出符合客观的正确判定。一般法医学教科书对亲子鉴定结果有如下三种描述:一,否定,即被检验对象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二,认定,即被检验对象之间确立有亲子关系,三,既不否定,也不认定,即检验结果尚无法排除(但也不能确切肯定)被检验对象之间有亲子关系的可能。在实际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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