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省从1985年设立第一家台资企业起,经过1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增长,利用台资工作已取得相当成效。据台办系统口径统计,截至2002年底止(以下凡累计数截止时间相同),全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4418家,合同利用台资104.33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省利用外资的18%和28%,在我省吸收利用外资的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港资,居第2位。累计台资企业数在祖国大陆各省市中列广东、江苏、福建、山东、上海之后,排第6位,累计合同台资额则列江苏、广东、福建之后,排第4位。近几年,我省新增台资数连年创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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