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劫财故意杀人的定罪处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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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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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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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抢劫致人死亡是否意味着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罪过仅限于过失,刑法学界的意见并不一致。该问题需要结合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等刑法学原理进行体系解释。如果对为劫取财物而故意杀人的行为按照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会导致杀人行为受到双重评价。承认抢劫罪的方法行为包括故意杀人,则会避免定罪的混乱。如此,以杀人的方式劫取财物,即使未发生加重结果也适用升格法定刑。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形态并非以是否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为判断标准,应当以抢劫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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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抢劫罪 故意杀人 法条竞合 结果加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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