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不适当的选举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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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洪生.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不适当的选举结果[J].公民导刊,201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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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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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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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不适当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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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选举结果 不适当 人代会 可撤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 地方组织 决议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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