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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增资取得公司变更登记行为之刑法分析——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区分与适用
作者姓名:林芝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86
摘    要: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与虚假出资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三种罪名在司法实务中极易混淆.文章通过相关案例,从主体上、主观方面、客体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借款增资取得公司变更登记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并明确虚假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在立案追诉上的条件,以及该罪的刑事适用变化情况.

关 键 词:公司变更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罪  单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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