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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浅议
作者姓名:黄志忠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山东沂水276400
摘    要:羁押是一种“必要的恶”,应限制单纯以侦查为目的的羁押措施;羁押措施的采取应以审查必要性为主,要破除目前刑事司法实务中有罪羁押的错误理念.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应在“确保国家追诉权益”和“保障被告人权”之间寻求平衡,重点对羁押必要性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羁押与否进行公开说理、听取意见等,只有建立羁押必要性的评估审查机制,才能确保羁押制度的良性运作.

关 键 词:羁押  羁押措施  羁押必要性  羁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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