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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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雨虹,付彤杰.论新时期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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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雨虹 付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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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成都,610000 2.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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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激烈竞争的新时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其发展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政府推出政策制定法律为其提供良好的竞争条件。事实上,我国从建国后就有过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尝试,其中的经验教训至今仍然值得借鉴,另外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比较成熟,我们要与之直接竞争,更要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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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政府作用 政策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8-6323(2006)06-0034-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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