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此案该定何罪──与卓学龙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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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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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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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世界》1993年第2期刊登了卓学龙同志《是抢劫还是敲诈勒索罪?》一文。在文中,作者对被告林某、胡某身穿工商制服,带着电警棍、催泪剂等工具夜占道路设卡查车劫取财物一案作了较详尽的分析,认为此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定为抢劫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凭该文所提供的案件情况来看,似乎对被告人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更为恰当。从定义上来看,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强占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在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或公然将财物夺走的行为。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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