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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得正义与自我实现——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双重意蕴
作者姓名:李永刚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应得正义和自我实现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双重意蕴。就前者来说,马克思借助于洛克、亚当·斯密的“自我所有”概念和劳动应得正义原则,揭露出资本主义社会所标榜的应得正义仅仅停留于形式,其实质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就后者来说,马克思借助于黑格尔、卢梭关于人的自我实现理论,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强制劳动所造成的人的异化和自我丧失。凭借自由劳动来扬弃强制劳动,通过人的全面而丰富的“存在的感受”实现人性的复归,是人的自我实现的必由之路。这样一来,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双重意蕴就具有三重内涵,即劳动应得正义、自由劳动和“存在的感受”。劳动应得正义实现于自由劳动之中,自由劳动和“存在的感受”共同构成了人的自我实现,这三重内涵最终实现于“个人所有制”之中。

关 键 词:正义理论  应得正义  自我实现  自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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