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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能否直接受理?
摘    要:编辑同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有的人民法院对这种申诉的处理方式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这种申诉,经审查申诉有理的,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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