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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治理中地方政府的生态经济责任——以桂林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例
作者姓名:卢智增  刘婷芳
作者单位:桂林理工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政府生态责任追究机制研究》(13BMZ058)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地方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应该自觉承担生态经济责任,发展生态经济。然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生态主体责任缺失,政府牵引生态经济的产业体系相对薄弱,生态经济发展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欠缺,地方政府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生态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生态经济责任;制定地方配套政策,提高地方生态效益;加强生态管理体制创新,发挥政府生态职能;建立政府生态经济责任机制,打造生态责任政府。

关 键 词:生态文明  生态治理  地方政府  生态经济责任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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