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程序合法 掩盖结果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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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海燕.谨防程序合法 掩盖结果不公[J].江淮法治,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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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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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永州市交警支队,刚在市直单位评议活动中得分倒数第一,领受了惟一一块“黄牌”,10天后,又在省级文明单位评选中,被列为永州市“全省文明单位”的第一名。《人民日报》在刊登这条消息时称,这是“让当地干部群众大为不解的‘异事’”,并且提出了“‘群众不满意单位’和‘全省文明单位’,究竟哪个更能代表永州交警”的问题。评议和评选,都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诸如基层提名、群众评议、现场考核、领导研究、媒体公示等。在百姓眼里,这样严肃认真的评议,其结果一定具有相当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然而,刚评“最不满意”又列“省级文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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