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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礼仪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引用本文:王晓枫,刘达科.我国古代礼仪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J].理论探索,1991(4).
作者姓名:王晓枫  刘达科
作者单位: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山西大学,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山西大学
摘    要:“礼仪”是古代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吸取其中的合理因素,剔除、扬弃其中的糟粕,对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的道德行为规范,创造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无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礼,本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它是奴隶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当时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为维护宗法等级制度服务。后来,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它演化为统治阶级的行为准则。在孔夫子之前的夏、商(殷)、周代,礼仪因革相沿,不断完善。自孔子始,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人们开始赋于“礼”更多的观念、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使之逐渐从典章制度、礼节仪式向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方面转化。孔子对夏礼、殷礼、周礼作过考察和审议,说“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礼,既讲究上下、尊卑、男女、长幼的等级限制和秩序规定,同时又保存了一些原始文化中的民主性和人民性。孔子把礼与“仁”、“德”联系起来:“人而不仁,如礼何?”并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孟子把礼与仁、义、智相提并论,解释“礼”为“辞让之心”,使其成为一个道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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