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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国家赔偿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赖梁盟. 试析国家赔偿的几个问题[J]. 法学杂志, 2007, 28(2): 82-84
作者姓名:赖梁盟
作者单位:贵州省法学会,贵州贵阳,550004
摘    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意义不是财政意义上的赔偿,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只要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就不应该让受害人受到经济损失.既然法律是天平,国家不能吃亏,受害人也不能吃亏.

关 键 词:国家赔偿  赔偿义务  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

On Several Revision Problems Of State Compensation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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