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台湾亲属会议制度下的家庭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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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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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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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属会议制度是台湾地区民法独特的法律制度。秉承“法不入家门”的传统,亲属会议权限广泛,对于监护、继承、扶养及亲权等事务行使决定权,存在家庭自治的理想化。但实务运作上,亲属会议的召开面临困难,亲属会议的功能难以彰显,亲属会议决议的执行受限,客观存在家庭自治的弱化。家事司法干预存在现实性,应在家庭自治和司法干预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建立以司法干预为主,家庭自治为辅的家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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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台湾地区 亲属 自治 家庭 述评 司法干预 法律制度 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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