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南省凤凰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公布凤凰县城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湘政200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湖南省凤凰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二、凤凰县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南部,1999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县城所在地沱江镇已有一千多年建城历史,自古即为湘西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