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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一九五六年预购棉花的指示
作者姓名:周恩来
摘    要:一九五五年度的棉花预购工作,是在国家对棉花已经实行统购的情况下和在过去的预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预购办法是:根据统购任务预购棉农的全部商品棉;国家和棉农订立预购合同,付给棉农一定定金,优待供应一定数量的实物;棉农如果超额完成合同,其超售部分还可以得到物资供应的优待。事实证明,这些办法都是正确的。因为这些办法既指导了农民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保证了国家统购任务的完成;同时预付定金和优待供应的物资又有效地解决了棉农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促进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所以深受棉农的欢迎。但是一九五五年度的预购也有缺点。由于工作布置较晚,以致在预购任务下达到农村以后,农业社和互助组不得不仓促修改生产计划,重新调整农业投资和劳动分配;肥料的出售和分配,也没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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