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惩戒岂能乱惩乱戒——对“4.17盗窃案”引发人事仲裁争议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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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军.纪律惩戒岂能乱惩乱戒——对“4.17盗窃案”引发人事仲裁争议的思考[J].中国公务员,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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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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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实录]1998年4月17日中午12时33分,山东省济南市某中学学校理科教研室发生盗窃案。被盗物品有手机一部,摩托罗拉汉显BP机一部及现金200元,价值共约4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和该校保卫科按照刑事侦察应采取的手段和破案要求,进行了调查侦察取证工作。在公安部门尚未提供确凿证据之前,该校将本校教师王某确定为唯一盗窃嫌疑人,在未向主管部门申报和批准的前提下,于5月22日下文做出了开除王某公职的处分决定。王某,男,26岁,1994年7月毕业后到该校任教,曾任班主任,案发前未有前科和不良行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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