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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办法》的通知
摘    要:宁政发2007]89号2007年6月2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文化  遗产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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