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法的几个重要理论问题
作者姓名:李雅云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教授
摘    要:一、民法的本质特征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主要是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被形象地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民法的本质特征也是民法的性质,是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区别。(一)民法是私法。民法一词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法的市民法。市民就是私人,是合理地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的经济人。民法体现社会成员个人意志,以个人或私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所以是私法。(二)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市场经济与民法是双向互动的促进关系。恩格斯说过:“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

关 键 词:民法  社会生活  法律规范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  公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