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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权与法律监督的关系
作者姓名:陈柏新  李静  陈柏安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摘    要:公诉权具有法律监督权的性质,体现在追究犯罪维护法律实施、监督侦查权以及自诉权和审判权的区别等几个方面。诉审冲突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学者所言的冲突其实是一个在理论基点选择出现偏差、对现有问题进行简单化归罪情况下的假想,冲突似有实无。

关 键 词:公诉权  法律监督  诉审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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