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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    要:水利部决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关 键 词:建设监理单位  水利工程  资质管理  水利部  修改  总监理工程师  证明文件  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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