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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核电事业发展,规范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以下简称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乏燃料处理  基金征收  核电站  管理  核电事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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