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 保监发[201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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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增强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制定了《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我会2006年1月发布的《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保监发2006]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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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追究工作 重大案件 保险机构 印发 保监会 风险防范意识 违法违规行为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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