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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税务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关 键 词: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税收管理  税务总局  印发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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