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劫杀露富女网友 青年保安获极刑
作者姓名:王文波  常鸣
摘    要:“父亲,儿子不孝,不能给你尽孝了。”庄磊在听到法院对他的判决后如是说。2006年11月7日上午,因抢劫杀害女网友,之后焚尸灭迹的保安员庄磊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

关 键 词:保安员  网友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极刑  青年  抢劫罪  北京市  不孝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