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对口地区产业合作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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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9]7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对口地区产业合作,是服务"两个大局"、推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和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对口地区包括: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重庆市万州区、宁夏自治区吴忠市以及丽水市、衝州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山海协作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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