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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
摘    要:国办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每年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首次提出每年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办法》规定,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分ABCD四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告。最高法出台保险法司法解释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 键 词:质量工作  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  消费者权益  保险法  司法解释  省级政府  安全事件  国务院  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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