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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岳母,女婿要继续当儿子
引用本文:郭丛生,岳青峰,张太恒.状告岳母,女婿要继续当儿子[J].法律与生活,2005(21).
作者姓名:郭丛生  岳青峰  张太恒
摘    要:他因家庭贫困而情愿做了上门女婿,不想婚后17天妻子竟然外逃无音讯。愧疚的岳父与他签订协议,自愿接纳他为儿子,并为其娶妻成家。然而岳父病逝后,岳母却与他发生矛盾,将其赶出了家门,坚决拒绝让他做儿子。万般无奈,他将岳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维持自己的家庭成员地位,继续做岳母的儿子。双方由此展开了一场情与法的较量——“王存电夫妇快把我气死了,说啥都不让他们养了,也不让王存电在俺家住了。”岳母郝花根气愤地说。“我来到这个家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岳母要赶我走,我拖家带口的去哪里呢?请求法院确认我在岳母家的家庭成员地位;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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