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作文教学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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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海燕.浅论《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作文教学部分[J].学理论,2013(30):31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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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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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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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简称《新课标》)一书,使教师对"新课标"有"法"可依。通过教师和学生的语文作文教学的现状以及对《新课标》中作文教学建议的理解,论述了对现代语文作文教学的改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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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作文教学 高中语文 新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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