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警察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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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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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对警察的教育十分重视,依据教育对象,分为高级警察教育、中级警察教育和初级警察教育。一、初级警察教育地方警察本部(县级地方警察本部)设立警察教育机关,对所属警察进行初级教育。初级警察教育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培训新任巡查,必要时还可对警部补以下的人员进行现任专科教育。1.初任科教育:警视厅警察学校、道府县警察学校及皇宫警察学校开展初任科教育。教育对象是新录用的巡查,教育期为一年(一般大学毕业者,则可缩短为6个月)。教育内容主要涉及训育、国语、宪法、警察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外勤警察活动、检阅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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